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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立法:正在进行时
2005-08-22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国天然气立法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国内几大石油企业的相关部门正配合国务院,紧锣密鼓地筹备《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在不久的将来,这部期待已久的法律将会诞生,取代目前正在使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条例》。 

  随着我国天然气开发、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天然气相关法律的缺失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天然气工业的快速发展,天然气立法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专家指出,我国天然气立法应遵循这样四条原则:一是引进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二是坚持法律管制,采取“许可证模式”和“规则模式”相结合方式,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兼顾经营者利益;四是建立上下游统一的行业法律和监管构架。 

  现状制约了行业发展 

  目前,我国天然气行业的法律框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普遍适用的法律,如环保、质量、价格等法律法规;另一部分是适用于油气行业的专门法律,在上游如《矿产资源法》,在下游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主要对天然气管道运输和使用安全进行规制。 

  现行的与天然气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多制定于改革开放初期,受到当时的经济体制、天然气应用规模等诸多客观条件限制,明显带有时代的局限性。现行的法律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没有一部专门的行业法律来系统阐明国家对行业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府规制的基本原则。这导致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往往要用大量的政策性文件弥补法律空白,进而导致执法的随意性较大,在政府规制的范围和手段、市场准入、定价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悖之处。 

  这种缺乏稳定、透明、完整和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的法律规制框架的现状,严重制约了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走立法先行和政府依法规制、企业依法经营的新路,使天然气行业从发展之初就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舞台和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这是问题的核心。 

  立法需探索现代模式 

  立法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在天然气立法阶段,“怎么做”往往比“做什么”更重要。如果说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完整的天然气法律法规是“知道要做什么”,那么需要怎样的天然气法则是“怎么做”的问题。 

  时移法易,因应则通。立法工作必须针对性强、时代感强,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有学者提出了我国目前的天然气立法工作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首先是市场经济原则。原有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的体制下诞生的,必然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如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立法工作必须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在能够市场化的领域,引进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在自然垄断的领域,引入现代化的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是法治原则。天然气同石油一样,属于重要的战略物资,又是稀缺资源,国家在加强宏观管制的同时,必须在法律规范和保障下,建立独立、公平、透明、稳定的管制结构和框架。第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天然气法应在充分兼顾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益、维护及监督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充分保护消费群体的利益。第四是法制统一原则。新制定的法律与原有法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问题需充分考虑,在发生原则冲突的情况下,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专门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建立和谐的法律体系。 

  法律的内涵是法的核心,一部优良的天然气法应该同时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在天然气法的制定过程中,这个问题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未来的天然气法将包含以下内容:首先应该阐明国家对天然气行业发展的总体方针和政府规制该行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特别是阐明该行业的市场开放政策,还应阐明法律所采取的基本模式。其次,要规定对天然气下游开发和城市配气管网建设的具体要求,尤其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的严格规范,不仅涉及巨额资金的使用,而且关乎管道与周边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三是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尤其是对天然气下游利用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另外还包括天然气质量认定和定价机制、管道运输企业的服务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的成立和权力约束、天然气上下游政策衔接等问题。 

  在法律模式的选择上,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刚刚起步、政府监管及企业商业运作还缺乏经验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考虑到“规则方式”能够更好地维护独立、公开、透明的监管原则,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审批制度改革有着更一致的目标,法律界及行业内部人士普遍建议采取“许可证模式”和“规则模式”相结合的法律框架,即在监管方法上采取以许可证为主的方式,而在监管决策程序上,建议采用“规则模式”。 

  法治“春天”已悄悄来临 

  天然气管道安全是天然气应用安全的核心,其安全平稳运行必须依靠一套科学、完整的管道保护法规体系,任何制度的缺失或紊乱,都会给管道的运行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和共同的安全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通过天然气管道立法,将为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统筹、协调、监督管道发展中存在的棘手问题,将依法有力打击和震慑破坏管道的不法分子,调整涉及天然气应用中的各方利益,使我国天然气管道发展走上依法保护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法治轨道,实现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近几年,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国家加快了天然气立法的相关工作,一批天然气法律法规相继进入立法程序。主要的天然气生产或应用省市如陕西、甘肃、辽宁、北京、上海等,也加快了天然气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批地方法规相继出炉,对天然气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规范作用。 

  在重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面,我国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在西气东输工程全线商业供气后,为保护这条“能源大动脉”的安全运营,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制定实施了《西气东输管道保护与管理体系》,使西气东输工程管道保护与管理工作实现了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复杂,而且时间较长。而目前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急需法律的规范和政府的有效管制,我国应先以国务院颁布条例的方式试行并作为进一步立法的基础,逐渐编织天然气行业的“法治保护伞”。

来源: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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